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时,应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

【答案解析】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进行追溯调整,所以变更当日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留存收益(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单选题】下列关于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投资性房地产由 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举个例子:企业账面价值为70万元(为简化处理,这里直接账面价值哈)已对外出租一栋写字楼,决定将其由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成本转公允要当做会计政策变更处理的,视同一开始就使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由于是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所以是作为留存收益的调整。当然若是告诉相关的所得税率还是要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和相关的所得税费用(也是用留存收益代替)的。

其中,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只可以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应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答案】:CD 选项A,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变更时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选项B,投资性房地产不得由公允价值模式变更为成本模式,因此选项AB不正确。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会计分录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会计分录的制作如下: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在成本模式中,应当把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而对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可以有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对计量模式转换,应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要进行追溯调整,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下收到租金怎么处理?计量方式由成本变为公允...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可以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但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能转为成本模式。

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甲企业将原价为100万元,已计提折旧2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0万元,账面价值为70万元,已对外出租两年的一栋写字楼于2008年1月1日,决定将其由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成本计量模式需要计提折旧,折旧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递延所得税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递延所得税如下:投资性房地产是指用于获得租金或资本增值,而非用于自用或销售目的的房地产。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当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时,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首先,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之间的转换会导致税收后果。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由成本模式转化为公允价值模式,计税基础: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确定(按照历史成本该提折旧继续 提折旧);账面价值:按期末公允价值计量。即:本题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折旧=3940-468=3472 账面价值=期末公允价值=4472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税法中不承认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税法只承认账面价值,所以当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时候就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成本法下,计税会计没有差异,但是转了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计税基础还是按照成本模式的。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模式需要调整递延所得税,主要原因是两种模式对资产的计量方式存在差异,导致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之间产生了暂时性差异。详细解释如下: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通常是按照其历史成本减去累计折旧来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模式

1、【答案】:错 答案解析: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时,应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2、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可以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但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能转为成本模式。

3、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变更日公允价值)—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原房地产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贷:投资性房地产(原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借记)—盈余公积(或借记)。

4、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模式是一个重要的会计政策变更。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通常是以其历史成本为基础进行计量,而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则是根据市场公允价值进行调整。这种变更会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需要谨慎考虑。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模式账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可以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但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能转为成本模式。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变更日公允价值)—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原房地产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贷:投资性房地产(原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借记)—盈余公积(或借记)。

深入探讨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模式的会计处理在财务会计领域,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式选择至关重要。一个重要的决策点是,从成本模式转向公允价值模式,这被视为一项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变更并非双向通行,一旦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就无法再转回成本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会计分录的制作如下: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为8730万元,公允价值为9500万元。甲企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假定除上述对外出租的写字楼外,甲企业无其他的投资性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