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公允模式(投资性房地产公允模式下计提折旧吗)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模式为什么调整留存收益
1、因为要是做冲减其他业务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话,就会留下人为调整当期利润的弊病。
2、而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中,成本模式可以转为公允模式,公允不可转为成本 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需要追溯调整,所以会调整留存收益。您把后续计量和后续计量模式变更弄混了 后续计量 后续计量有成本模式和公允模式,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3、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模式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调整期初留存收益。这个期初留存收益就是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递延所得税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递延所得税如下:投资性房地产是指用于获得租金或资本增值,而非用于自用或销售目的的房地产。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当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时,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首先,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之间的转换会导致税收后果。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由成本模式转化为公允价值模式,计税基础: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确定(按照历史成本该提折旧继续 提折旧);账面价值:按期末公允价值计量。即:本题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折旧=3940-468=3472 账面价值=期末公允价值=4472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税法中不承认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税法只承认账面价值,所以当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时候就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成本法下,计税会计没有差异,但是转了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计税基础还是按照成本模式的。
因为税法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只认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在税法中不认其公允价值,成本法下,计税会计没有差异,但是转了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报表反应的也是公允价值,计税基础还是按照成本模式的,两者之间差异不就出来了所以会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模式需要调整递延所得税,主要原因是两种模式对资产的计量方式存在差异,导致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之间产生了暂时性差异。详细解释如下: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通常是按照其历史成本减去累计折旧来计量的。
在税法中不承认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税法只承认账面价值,所以当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时候就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而会计上转换成公允模式以后就不计提折旧了,二税法中还要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所以就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模式
【答案】:错 答案解析: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时,应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可以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但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能转为成本模式。
在成本模式中,应当把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模式是一个重要的会计政策变更。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通常是以其历史成本为基础进行计量,而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则是根据市场公允价值进行调整。这种变更会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需要谨慎考虑。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递延所得税如下:投资性房地产是指用于获得租金或资本增值,而非用于自用或销售目的的房地产。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当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时,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首先,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之间的转换会导致税收后果。